上海地铁噪音检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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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所在地南京 品牌宁韵环境检测 报告CMA 服务范围全国 技术队伍声学博士核心
南京宁韵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是一家开展各类振动噪声第三方检测机构。公司组成了一支由声学博士为核心的技术队伍,已建成LMS 12+ 振动噪声分析系统、B&K PULSE分析系统、B&K 声强、B&K 2250声级计、B&K 声校准和BSWA 1级精度声级计。 公司具备各类酒店、商务场所、住宅以及乘用车、船舶、高速列车、机械设备等多个领域的振动噪声测试经验。已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CMA)。
建筑物振动 ground-borne vibration, structure vibration in buildings
运行列车引起沿线固体介质的往复运动而导致地面、建筑物基础或结构的振动,这种由轨道路基扩散的振动在岩土体中以压缩波(pressure wave)和剪切波(shear wave)或地表面瑞利波(rayleigh wave)的形式激励建筑物基础。
二次辐射噪声 secondary noise, secondary air-borne noise in buildings
被激励产生振动的建筑构件,其固体表面振动向周围空气介质辐射的声压波,亦称固体噪声,二次辐射噪声的评价指标为等效A声压级,评价的频率范围为16-200Hz。
室内背景噪声background noise In door
门窗密闭的室内空间,当无列车经过或不受被测振源(轨道交通)影响,以及没有其他明显振动源或噪声源的室内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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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从立项开始已经着手沿线环境影响评估,并要求**标地段采取减振降噪的工程措施。特别应针对城市轨道交通引起沿线建筑物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进行测量评价。城市轨道交通引起沿线建筑物振动和噪声的源头是运行的列车,由其引发的振动和噪声通过周围介质传递,特别是轮轨作用力经过路基向沿线环境扩散引起建筑物的振动和室内二次辐射噪声问题。沿线砖混、框架或框剪结构的建筑物,其振动响应特性各不相同,且振动传递受岩土介质性能的影响,例如在软土基础上修建的多层建筑物*被振动激发而发生晃动。通过测量轨道沿线建筑物的振动和二次辐射噪声,并据此编写测量报告,从而使城市轨道交通对沿线建筑物振动和噪声的影响评估更、更规范、更科学。
无论是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竣工的环境验收,还是工程减振降噪措施效果的检验,都应按本标准的要求测量建筑物振动及其室内二次辐射噪声,并按本节要求编写测量报告。声学中按频率划分为中高频噪声和低频噪声(500Hz以下),标准涉及的固体噪声呈现低频特征,其治理的难度较大,而且线路一旦投入运营,其改造的难度更大。轨旁环境噪声与标准中室内二次辐射噪声的频率组成不同,前者直接由车轮在钢轨上滚动时金属构件的高频振动辐射和轮轨摩擦等产生;后者是振动经固体介质衰减或放大后由建筑构件表面向空中辐射产生的低频噪声。
轨道振动传播引起沿线建筑物振动和室内二次辐射噪声,其振动强度与噪声水平之间密切相关,轨道减振降噪措施的主要作用在于减少振动从轨道结构向沿线环境扩散。为了减少轨道沿线复杂的环境因素对减振降噪效果评价的影响,应在邻近减振降噪措施的地点进行振动测量,据此可以直观地评价轨道减振降噪的效果。例如,在圆形的盾构隧道内,其埋深、周围地质条件和线路情况相似,列车匀速经过两个在隧道壁上高度相同而里程不同的测点,其中一个测点对应的地段采用普通轨道结构,另一个测点的轨道采用减振降噪措施(减振器扣件、弹性轨枕或浮置板道床)。两个测点铅垂向振动加速度级的差值是轨道减振降噪在该地段取得的效果。在轨道沿线敏感点或敏感区布设的测点,根据测量结果评价城市轨道交通投人运营前后沿线建筑物振动或噪声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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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测点在同时进行测量的持续时间内应有不少于上下行各5列车按该区段设计的速度或实际的运营速度通过,测量应分昼间和夜间进行。
在测量期间,当轨道交通之外的其他振源对振动测量结果产生干扰时,本次测量应视为无效。
测量数据记录及处理
应记录每次列车在正常运营条件下振动测点的VL值,评价量应取测点各次VLm的算术平均值。
当布设多个测点时,应取各个测点评价量的平均值作为评价依据。
测量数据应按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记录测点的VLm值,同时应记录时间、列车编组和测点与列车行驶轨道之间的几何距离关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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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运行产生的二次辐射噪声测量方法
1. 一般规定
噪声测量应采用精密等级不低于1级的积分式声级计或其他相当的声学仪器,并应满足16~200Hz噪声测量的要求,其性能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测量仪器应经的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应在检定有效限期内使用。
应采用等效连续A声压级,作为轨道交通沿线建筑物室内二次辐射噪声测量的量。
2. 测量要求
针对昼间和夜间应分别在各测点测量等效A声压级及室内背景噪声。
测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每个敏感点所设的测点不应少于1个;
    多个测点的布设,应根据建筑物的楼层、房间平面分布以及受城市轨道交通的影响程度确定;
    敏感区的测点布设应选择邻近线路的建筑物或受轨道交通影响较大的建筑物。
同一建筑物内的各个测点应在规定时间内同步测量。
在背景噪声和二次辐射噪声的测量过程中,测点所在房间的门窗应密闭。
在测点受到外界其他噪声源的偶然干扰时,应在测量记录中说明干扰的声级、类型和持续时间。
3. 传声器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测点的传声器应安装在距地面1.2m的高度,距墙壁的水平距离应在1.0m以上;
2测点周围1.0m之内不应有声反射物;
3测量时,传声器应朝向房间。
检测领域:各类环境噪声、室内低频噪声、电梯噪音; 空气声和撞击声隔声、混响时间、语音清晰度、开放办公声学特性、厅堂扩声;声屏障、隔声间、隔声罩和;各类振动测试评价、建筑结构振动、精密设备振动、机械振动测试;声功率和发射声压级测试;声强测试分析;轨道交通、汽车、船舶噪声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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